2024陕西榆林市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补录)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11人公告
为加强基层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公告》和《关于做好2024年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补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4年榆林市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补录)招聘11名医学类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4日至2006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乡镇卫生院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4日至2006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医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榆林市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补录)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对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11月6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人员;
6.已招录为全科特岗医生的在岗人员;
7.“定向招聘”“特岗全科”人员服务期未满提前违约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榆林市世纪精华大酒店(榆林市高新区明珠大道60号),应聘人员到达酒店一楼大厅,根据引导指示牌到指定房间 。
所需资料:须持定向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本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学信网学历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只考一科,主要考查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50分。笔试结束后,将在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告笔试成绩。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定本次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评分办法。每个面试考场评委由7人组成,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表现,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填入评分表并签名。应聘人员最终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评委评分之和的平均值。
总成绩计算。2024年榆林市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补录)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在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告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
(七)聘用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在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服务期内严禁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二)待遇
1.定向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脱贫县、山区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4.符合当地准入条件的人员可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5.在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四、有关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真实有效。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进一步追究责任。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确保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其他工作安排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912-3891651
附件1:2024年榆林市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补录)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表
附件2:2024年榆林市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补录)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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